2022年3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北环路幸福里小区北侧有一辆渣土车因苫盖不严密,装载物料存在抛洒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市公安交警支队立即责成属地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2022年3月16日上午10时当事人陈某会驾驶号牌为晋E17**7的大型货车,在北环路幸福里小区路段,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陈某会处以罚款4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停办该车辆市区通行证一个月。
图片晋城公安交警提示:请广大重中型货车、轻型柴油货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2021—2022年,秋冬防市区机动车污染治理要求规范、文明行驶对闯禁行、运输散装货物,不按规定苫盖、抛洒以及车辆冒黑烟行驶等违法行为,一律进行严查重处!